为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效能建设,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提高
机关行政
效能,确保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。根据《枣庄市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》和《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规定和要求,市局
制定
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否定报备制、效能考评制、失职追究制八项制度。现印发给你们,望结合各自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